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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19 17:35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评选表彰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通知》(渝人社〔2023〕367号)要求,现面向全校组织推荐评选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对象

科技创新市长奖和提名奖分中小学生、大学生、职业青年三个组别进行评选表彰。

1.大学生组评选对象:全市在校高等院校学生(含大专、本科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2.职业青年组评选对象:年龄35周岁以下在渝在职青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表彰名额

每个组别评选表彰科技创新市长奖10名、提名奖10名,共计60名。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推荐大学生组、职业青年组评选对象各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大学生组

1.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新工科类、新医科类、新农科类项目金奖、银奖;

2.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在国家部委、全国学会主办的其他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基础研究和工程领域中,取得原创性科学发现,取得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科研成果;

5.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或创新创业方面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评项目完成(获奖)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职业青年组

1.年龄35周岁以下(出生于198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在渝在职青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3.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4.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等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

参评项目需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科技成果;聚焦服务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以及我市“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需求,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社会服务中成效显著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参评项目完成(获奖)时间: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初审和上报推荐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初审提交材料包括:《个人推荐名单导入模板》(电子版)、《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推荐表》(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候选人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请于2023年10月21日前提交至校科协。

正式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时间待拟表彰对象名单反馈后以具体电话通知为准。正式推荐材料包含:《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单面打印、不装订)、推荐工作报告(含推荐对象产生经过、审核程序、考察情况等,推荐对象在本地区或单位公示情况和结果,以及推荐意见等内容);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盖章后扫描版及推荐人选近期彩色电子照片均按通知要求报送至市科协。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通知。


五、联系人及电话

电话:65103545、65103547

联系人:李函锦、吴明英

电子邮箱:kexie1984@cqu.edu.cn

 

附件:1.关于评选表彰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通知

     2.个人推荐名单导入模板

 

校科协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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